摘要
1998年美国国内收入局(IRS)进行了历史上最有意义的机构重组和业务改革,把原先按区域设置的机构转变为面向纳税人服务的机构,在税收征管上按照纳税人类型设立了工资和投资局、小企业和自我雇佣局、大中企业局、免税和政府实体局等四个职能部门。大中企业局主要管理总资产大于1000万美元的公司、小型企业、合伙制企业等。该局执行直线管理方式,按照行业分类设5个处室,分管金融财务,技术通讯,食品和零售,能源、化工和自然资源,制造、建筑等五个行业。另外设一个由专家组成的技术支持部门,为税务审计检查提供专门技术支持服务。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0期71-72,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