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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应列入破产清偿第一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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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部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长期拖欠工会经费,一旦企业资不抵债宣告破产,该企业工会也相应撤销。一些地方工会不懂得依法申报债权,造成该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不了了之,使工会依法保护经费的最后机会白白丧失。破产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属于何种破产债权?该列人第几清偿顺序?值得我们进行探讨。
作者 方维忠
出处 《福建工运》 2000年第1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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