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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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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首次将“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提升为国家,从而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的意志上升为人民和国家的意志,由党和政府执政行政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政治理念和价值,由党和政府文件的政策性规定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
作者 贾清
出处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2004年第5期40-41,共2页 China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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