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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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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庄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发生在不同环节,且多种多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要准确地把握这个问题,就可避免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的发生。
出处 《公共支出与采购》 2004年第10期34-3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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