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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当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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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想请你们在百忙中帮助解决.我是熊岳镇村民,家中原承包10亩耕地,我妻子在村委会工作,劳力少,忙不开.我有一个哥哥,户口在外地,他和我商量,我们两家各种5亩地,栽葡萄,等卖着钱了,再给我们钱.现在,他每年都卖两三万元,我向他要钱,他不给,我要地他也不给.
作者 孙春城
出处 《新农业》 2004年第11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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