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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税改“温和”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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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都、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向东三省下发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确定了东北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和今年7月1日为回朔时间。这意味着酝酿一年之久的东北税改正式启动。
作者 高广志 呼涛
机构地区 《半月谈》记者
出处 《半月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0期44-45,共2页 China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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