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行难”是人民法院工作中十分突出的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审判阶段司法不公、法制观念淡薄、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强制执行法律不健全、执行阶段法院工作存在问题。理论的匮乏是妨碍“执行难”解决的首要因素。必须首先进行执行理论的构建,更新执行工作观念。在此基础上,“执行难”的解决要从制定统一的强制执行法、形成有效的制约与监督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分权制约的执行机构几个方面进行。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04年第11期125-127,共3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三峡大学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项目编号:KJA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