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办教育机构可分为非经营性教育机构和经营性教育机构。前者的基本特征是从事学历教育、着重追求公益性目标 ,采用政府定价 ,合理回报受控。后者的基本特征是从事非学历教育、着重追求经营目标 ,采用市场定价 ,回报不受控。非经营性教育机构收入减去成本的正差额为结余 ,结余按一定比例分配为发展基金、法定公益金、储备基金 (风险保证金 )、合理回报等 ;经营性教育机构收入减去成本、税金的正差额为利润 ,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为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等。
出处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1期26-27,共2页
Journal of Henan College Of Finance &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