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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规定2008年起禽肉须包装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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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韩国农林部8月29日发表的“提高畜产品卫生、安全性综合办法”,从2008年开始,韩国各瘦肉销售商店的鸡肉和鸭肉必须在包装后才可销售,新建瘦肉店必些须取得政府公认资格证。另外可添加到家每吨饲料里的动物药品种类也减少一半,从畜产农场到销售商店的各个部门都需通过HACCP制度。
出处 《北方牧业》 2004年第17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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