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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等十类食品将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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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与此同时,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法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要求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对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企业严格停产整顿。如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载入企业档案.
出处 《致富天地》 2004年第12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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