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推动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工业企业转移所涉及的供给环节(科研院所)、使用环节(工业企业)、流通环节以及影响这些环节的相关政策等进行了讨论。指出科研院所应正确认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真正根据社会总体分工原则,更加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为企业提供更为完善的科技成果;企业应增强吸收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内在动力,并且有跨越意识和抢先意识,同时还应加强技术开发能力。文章还对建立和健全资金支撑和保障系统、健全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功能以及制定若干具有导向、保证、协调和激励作用的政策等进行了阐述。
出处
《科学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54-57,64,共5页
Studies in Science of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