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著作权转让,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在著作权有效期内将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的一种行为。我国修改前的《著作权法》对此未作规定,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第10条在规定许可使用制度的同时,亦规定了著作权转让制度,这是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完善的必然要求,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又一体现。然而,著作权基于作品的特殊性,其性质虽为私权,但与同为私权的传统民事权利相比较,在权利的产生、内容。
出处
《中国版权》
CSSCI
2004年第6期17-19,共3页
China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