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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电子档案的法律凭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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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档案的基本属性在于它的法律凭证作用,作为档案永久保存以备今后查考的电子文件,同样具有法律凭证作用。但是,由于电子文件的特殊性,其法律凭证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作者 陶碧云
机构地区 上海市档案馆
出处 《新上海档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1期24-26,共3页 New Shanghai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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