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我们对1998年至2003年期间,发生在我行的77起经济案件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内部经济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赌博、炒股票、购买各种彩票或进行私人投资活动诱发的案件明显增多。从77起案件来看,有53起案件涉案资金直接、间接用于赌博、炒股票、购买各种彩票或进行私人投资活动,占案件总数的69%,金额占全部涉案金额的75%。二是一线岗位人员作案突出。在77起案件中,除11起发生在县科级以上机构,其余66件都发生在营业所、储蓄所、分理处等一线营业网点,占全部案件的86%,作案人员绝大多数是一线会计员、出纳员、信贷员、储蓄员或一线营业网点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