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从我国卫生监督的历史沿革 ,分析了现行卫生监督体制存在的弊端及与人民群众对卫生监督的需求不相适应和目前的体制改革存在的混乱 ,提出了体制改革主张 ,当务之急是完善立法 ,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众法归一。卫生行政部门是唯一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 ,实施卫生行政执法是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 ,在乡镇设立派出机构——乡 (镇 )卫生监督所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执法权。卫生监督机关内部机构不按卫生学科而按行使的职能设置办公、签证、监督、稽查、财务。
出处
《现代预防医学》
CAS
2004年第1期90-90,94,共2页
Modern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