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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纵论“泰龙模式”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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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成都一家“泰龙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承包经营住宅小区内通信线路,以此作为公共平台向多家固定运营商“公平开放”,并通过向使用“最后一公里”驻地网线路的基础运营商收取“线路租费”而获利,这种经营模式被媒体称为“泰龙模式”。 “泰龙模式”出现后,引起很多议论。肯定者有之,认为“泰龙模式”“彻底打破了市话垄断”,用户线不但不锁定用户,反而成为各运营商公平竞争的平台,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反对者亦有之,认为“泰龙模式”不但增加了线路维护的责任交换点,还增加了个人通信的不安全感,甚至有可能会出现第二个“互联互通”难点。 由于泰龙模式不但是通信行业出现的新情况,而且与房地产行业、物业管理息息相关,因此引起的争论更多。来自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的肖毅敏副教授和中业律师事务所的邓江华律师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讨论的话题涉及:第一,小区电信资源所有权归谁?第二,泰龙模式是否剥夺了用户选择权和威胁公民通信隐私权?
作者 黄松飞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通信世界》 2003年第30期17-17,共1页 Communications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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