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铁道部下发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中的第五十八条"充装第二类以外的液体危险货物时,托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比重、罐车载重、容积以及货温、气温变化,按规定确定充装量,不得超重。对比重低于1的危险货物,罐体有效容积的膨胀余量上限为8%,下限为20%。凡充装后下限超过20%的罐体内部应安装隔板,以保持运输的稳定性。"为提高铁路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针对铁路运输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建议。
出处
《企业标准化》
2004年第10期34-35,共2页
Enterprise Standard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