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之所以成效有限,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中介组织极不发达,政府行政缺乏可以授权的中介组织的有效补充,导致对政府职能的设计总是在政府内部兜圈子。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在于:提高社会运行质量,承担微观的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制约政府权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的对策是:明确职能,划清职责;割断社会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的利益关系;培养社会中介组织的独立性,建立统一的执业资格审批制度。
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3期98-102,共5页
Journal of Jiangh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