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项目背景
为保护和更新巴黎旧城,早在1977年通过的市区整顿和建设方针把巴黎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历史中心区,范围为18世纪形成的巴黎旧城,在这个区内,主要保护原有的历史面貌,维持它的传统职能活动;第二部分是19世纪形成的旧区,在这里主要加强居住区的功能,限制公司办公楼的建造,以保护统一和谐的面貌;第三部分是周边地区,这些地区允许建设一些新的住宅和大型设施,并加强区中心的建设,使边缘地区的社会生活多样化,更具生命力.而在旧城范围内,特别是19世纪形成的旧区和周边地区,有一定数量的工业和仓储用地,20世纪70年代,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这些工业及仓储区逐渐迁出城区,留下了相当规模的工业废弃用地.
出处
《国外城市规划》
2004年第5期97-99,共3页
Urban Planning Overse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