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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界·租借地·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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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租界:帝国主义国家强迫半殖民地国家在其口岸或城市划出的作为外侨“居留和经商”的一定区域,是帝国主义国家对半殖民地国家进行各种侵略和罪恶活动的据点。内设巡捕房、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机器。有“国中之国”之称。在旧中国租界有两种形式:一种由一国单独管理。如上海“法租界”、九江“英租界”;一种由几国共同管理,如上海的“公共租界”。
作者 苗磊
机构地区 河南大学附中
出处 《中学政史地(高一.二版)》 2004年第11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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