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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运管部门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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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及其所属的市陆上运输管理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市政府(2003)18号令关于《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对以前颁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已明文废止了一批规范性文件。
出处 《上海地方交通》 2004年第9期31-3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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