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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轿厢撞板与缓冲器顶面距离的规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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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1月9日发布了《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其第7.4条规定:“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耗能型缓冲器应为l50~400mm;蓄能型缓冲器应为200~350mm.”该要求引自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以下简称GB10060)第4.5.1条:“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
作者 李宁
出处 《中国电梯》 2004年第23期35-37,共3页 China Elev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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