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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公告、通报实施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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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于近日制订并发布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公告、通报实施办法》。《办法》对公告和通报的定义、目的、事项,内容、形式、范围、发布、复议和投诉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绿色食品公告是指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绿色食品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办法》明确规定:产品公告不仅包括获证产品的公告,而且还包括因监督抽检不合格、违反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定,被中心取消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公告,还有逾期未缴纳标志使用费、未参加年检。
作者 晓松
出处 《食品信息与技术》 2004年第11期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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