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方正科技是全流通股,不存在国有股的“一股独大”问题,但在董事会中,方正集团拥有绝对的发言权,方正科技的董事会全部是由北大方正方面提议和委任的,与“一股独大”并无二致。这不仅使大多数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处于弱势,形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隐忧,而且在一些股东联合争取发言权的同时,往往为公司的发展带来许多意外的波动。这导致了滥用董事会权力的“内部人控制”,表现为虽然持股比例较低不足以控股,但身为第一大股东的方正集团因其它股东普遍缺乏参与意识而独家把持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经理层形成事实上的一体化,并使经理层拥有过高权限过度使用权力,对其它股东的权益造成威胁。
出处
《会计师》
2004年第12期40-41,共2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