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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票据性质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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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空白票据,又称空白授权票据,英美法称之为未完成票据(incomplete instrument),日本票据法称之为白地手形,是指行为人对于票据必要记载事项的一部或全部不进行记载,就在票据上签名发行,预定其后由他人进行补充记载,并依据文义发生票据效力的一种特殊票据.因其大量存在和应用于票据实务中,各国票据立法和司法实践,无论大陆法系较为严格的或英美法系较为宽松的规定,都将空白票据作为票据文义性原则之例外予以承认.而我国<票据法>却对空白票据采取了严格限制的态度,仅在第86条、第87条1款对空白支票作了两点规定,与国际社会的空白票据制度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作者 郭红岩
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理论界》 2004年第6期155-156,共2页 Theory Hori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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