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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企业现金流量表直接法与间接法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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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准则”)的要求,企业现金流量表应以直接法编制,同时在补充资料中运用间接法,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计算和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虽然在“准则”指南中介绍了间接法的编制方法,但由于部分会计人员还不能全面熟练地调整项目进行分析,因此,给现金流量补充资料的编制带来一定难度。
作者 王秋萍
出处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04年第22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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