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试图引入哲学上“主体性”的概念 ,通过对大学组织系统的分析 ,从结构、功能、要素三个维度上区分了大学组织系统内部的“主体性”事物与“非主体性”事物 ,认为 :学院处于“主体性”结构的地位 ,学术是大学组织系统的“主体性”功能 ,而教师是大学办学的“主体性”要素 ,由此提出了我国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必须以学院为本、学术为本、教师为本 ,强化学院权力、弘扬学术价值。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1年第5期81-84,共4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