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参与行为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个尚未充分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对此经过理性分析,指出“政府参与行为”是政府作为独立的主体直接参与微观经济活动的过程。政府的这种行为方式,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社会供求总量的变化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状况;对微观经济的影响则集中体现在对微观主体的示范效应、竞争效应和扶持效应上。笔者认为,三种微观经济效应都可发生蜕变,只有制定科学的评价政府参与行为的原则和方法,合理规范政府参与行为,才能使政府参与行为更多地发挥积极效应。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2期11-13,共3页
基金
教育部重大研究课题<加入WTO后中国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对策研究>成果之一(项目批准号:02JAZJD79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