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的交通管理条例于2004年5月1日出台了,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但随之出现的一些现象值得我们深思。贵州省出现了农用车管理“真空”,其它的省份有没有呢?出现了“真空”,我们的管理部门如何去完善,如何去制定相应的补充条例去维护法律的完整性和权威性?我们期待着早日出台相应的措施,不要再出现这样的管理“真空”了。
出处
《现代农业装备》
2004年第11期31-33,共3页
Modern Agricultural Equ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