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年欠债3500万赣西化工公司申请破产
萍乡市安源区法院是在2001年4月6日接到萍乡市赣西化工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赣化公司)申请破产报告的.在这份报告中,该公司称"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企业生产连年亏损,职工无法正常安排上岗,生活难得保证;企业负债累累,光欠银行贷款一项就高达仟万元之多,已达严重资不抵债程度,故请求企业破产",2001年3月28日萍乡市某区经委在经贸委(2001)07号文件中对该申请批复的理由也是如此.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2年第8期33-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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