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恩格斯关于人类有两种“生产”的论述,是中华“阴阳”观念产生的依据。先秦儒家孔孟未涉及阴阳和兰蕙,至《荀子》之言“兰”,旨在明“礼”。此前屈原视兰蕙为“君子”,其阴阳与之无直接关系。阴阳观念对于《易》学的贡献,落到了道家的身上。发端于《老子》的“道”的阴阳“气”说,经《庄子》的发挥提升以及《易传》的系统深化,遂将“天道”推及于人事,解释大千世界。“阴阳”由此成为中国传统哲学最基本的范畴和根本法则。《易传》的“阴阳合德”至汉武以后演为“阳为阴纲”,其“原型”(阴阳)的“置换变形”,可以儒家的礼制和文人诗文中的“兰蕙”为证。此乃以今人的立场,借古人的眼光,对“一阴一阳之谓道”的“生生”《易》理作尝试性的诠释。
出处
《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4期17-24,共8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Guizhou Teachers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