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法官也应实行任前公示制度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据报载,河南省开封市试行对县、处级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即在市委作出任免决定前,由组织部门将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之于众,社会各界人士可在10日内对拟任命人员提出意见或举报。组织部门对反映和举报的内客严格保密,并调查核实,然后确定是否提请市委对公示对象的任职迸行复议。公示后如无异议,市委再正式发文任命或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笔者为开封市的做法叫好。对干部的任用实行任前公示,一是让真正德才兼备、人民满意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使得人尽其用。
作者 红印
出处 《人大建设》 2002年第1期43-4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