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宗教事务走上法治的轨道
出处
《中国宗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64-64,共1页
China Reli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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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培英.加强宗教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J].中国宗教,1998(1):18-19. 被引量:4
-
2宗教立法势在必行[J].世界宗教文化,1999(1):62-62.
-
3刘澎.加快宗教立法,构建和谐社会[J].太平洋学报,2007,15(5):80-85. 被引量:6
-
4马炜泽.宗教立法是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的必然要求[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01(1):49-50.
-
5孙敢.试论我国的宗教立法问题[J].政法论坛,1992,10(4):86-91. 被引量:1
-
6霍海燕.当前宗教事务管理中的几个问题[J].中州统战,1999(4):17-18.
-
7刘晓玉.从邪教受害人人权保护看中国人权事业的新进展[J].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2016,0(2):27-29.
-
8阿古拉.发挥人大的立法和监督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J].中国宗教,1998(3):24-26.
-
9马苏坤.对加入WTO后我国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J].新疆社会科学,2004(2):59-62.
-
10王作安.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J].中国宗教,2004(10):9-11.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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