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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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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保持和维护其生存和法律上独立人格所必须具备的人身权利.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为维护主体人格独立所不可或缺的权利.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权的主要意义在于维护人的社会和自身的价值,保护人的自由、尊严和安全,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借以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作者 庞正雄
出处 《华夏星火》 2004年第4期67-6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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