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现代诗歌史上的新形式诗学的起源作了追溯和梳理,指出在1926年之前有不少诗人学者敏锐地觉察到当时新诗主潮及其诗学观念─—白话—自由诗学的偏颇与流弊,并本着“和而不同”的态度发出了补偏救弊的诤言;或者针对白话—自由诗学的自然—还原主义诗歌语言观而着意强调“诗不类常言”的语言艺术特性;或者针对白话—自由诗学的自由—自发主义诗歌创作观而特别强调了诗作为—种艺术所必须的形式规范和艺术经营。他们的这些诤言中包含着对诗的艺术一审美特质的洞见。
出处
《文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115-125,共11页
Literar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