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形式之一在现代司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对司法鉴定在理论上进行深入研究还十分欠缺。由于对司法鉴定在理论上认识的不足,以及深受我国职权主义传统诉讼模式的影响,致使我国司法鉴定在理论上存在着许多误区、在体制上存在着诸多弊端。从理论上深刻揭示司法鉴定的内涵、性质,给司法鉴定以准确的定位,同时借鉴国外司法鉴定体制的成功经验,分析我国司法鉴定存在的缺陷,从理论上和体制上重建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以期实现我国司法鉴定体制的科学化、合理化,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方面的重要作用。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04年第4期5-9,共5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