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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交货:承运人需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

Deal with Wrong Deli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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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该诉讼案是由原告某光学(香港)有限公司A起诉上海的货运代理公司B,追索有关一批货物由被告运往美国并没有递交正式提单的情况下所释放。本案中有第三人诉讼程序是由被告提出控诉迈阿密的货运代理人P。
作者 杨志华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中国经贸》 2004年第12期66-67,共2页 China Global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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