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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交单利弊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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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1月1日,在上海航运市场上,中国外运上海公司、中国上海外轮代理公司和中远(集团)集装箱运输总部上海分部三家联合发表公告,宣布改革海洋运费管理办法,实行付款交单的结算方式,即对于运费预付的货物,货主只有在付清运费之后才能拿到船公司签发的清洁提单。
作者 秦鹏
机构地区 上海海运学院
出处 《集装箱化》 1995年第11期17-18,共2页 Container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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