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1983年2月,全国价格改革还处于理论准备阶段,广东省价格学会在深圳召开“特区价格改革目标模式研讨会”上,提出“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调节价格为主”的特区价格改革目标时,得到深圳特区政府的果断采纳。接着采取了价格、工资同步改革的措施。在放开竞争性商品和劳务计划价格实行市场调节,调整垄断性、保护性、稀缺性、强制性的国家定价和收费,使价格逐步反映价值和供求中,取消财政对价格补贴,理顺价格、工资关系,初步建立起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发挥价值规律作用,促进生产,搞活流通,繁荣市场,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市场价格运行不规范。
出处
《南方经济》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8-11,共4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