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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体育考试不能废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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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是全国实施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的试点省.1981年在重点中学招生中进行试验,1986年在高州县和乐昌县试行了初中升高中加试体育考分中的30%纳入总分,1987年逐步推行,1990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同年,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的考试科目",这是用法律形式确立了体育考试,使这一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直以来,我省坚定了这一做法,每年省教育厅都十分明确地规定:凡报考高中(含中师、中技、中专)的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体育考试,并把体育考分中的30%至50%算人升学总分.1997年,原国家教委召开了体育考试座谈会,会上在肯定了我省的做法的同时,决定全国各省市都要把体育列为中考科目.实践证明了初中升高中实行体育考试,是我国招生工作中的重大改革;是树立健康第一、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的有效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作者 阮兆炳
机构地区 中山市教育局
出处 《体育师友》 2002年第3期57-5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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