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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书写计量单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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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①所有计量单位符号一律用正体,不加缩写点。②以科学家姓氏命名的单位,其符号第一个字母用大写字母,大于10^3(千)的词头和升(L)单独出现时也用大写.其它均用小写。③词头不得单独用以表示单位,如μ应改为μm。④词头不得重复使用,如mμm应改为nm。⑤词头不得与单位符号问有间隙,如m m应改为mm:⑥℃不得拆开,如37.0℃不得写成37、0℃。
出处 《民航医学》 1994年第2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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