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悖谬常见于日常语言中,而悖论则不是一种普遍的语言与思维现象,但在逻辑领域里,罗素悖论及其通俗版本“理发师悖论”却屡见不鲜。本文认为,消解“理发师悖论”,既不能希望一个与具体主体无关的形式化系统,也不能采取克服语义悖论的方法,而应结合具体的背景知识,运用形式逻辑来综合探究,在层层疏析中,理清“理发师悖论”产生的缘由,进而达至消解“理发师悖论”的目的。
出处
《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年第6期21-23,共3页
Journal of Mianyang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