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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道德经》的四对哲学范畴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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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子著述的《道德经》,在"自然"、"道"、"德"、"为"四大领域中,极其精辟地概括了四对最基本的哲学范畴:"有",是指宇宙"自然"的各类个体;"无",则是指囊括万事万物无数个体的"自然"总体。"可道",只能在一定周期之内,起特殊支配控制作用;"常道",则反复在无数周期的总过程中,反复起普遍支配控制作用。"下德",只能取得微观的、个体的、眼前的、有形的、易于察觉的"利";"上德",则能谋获宏观的、总体的、长远的、无形的、不易察觉的"用"。"有为",是具体做这样或做那样的微观作为;"无为",是抽象谋筹国计民生总体方略的宏观作为。
作者 向维稻
出处 《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5期6-8,共3页 Journal of Higher Correspondence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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