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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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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产品质量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这样就从法律的高度要求经营者进货时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作者 孙丽明
机构地区 锦州市质检所
出处 《企业标准化》 2004年第9期36-37,共2页 Enterprise Standard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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