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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省水利工程用地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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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水利工程多属于公益性建设项目,其用地制度具有特殊性。当前我国水利工程用地立法滞后,有些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许多方面还无法可依,给水利工程用地带来较大困难,影响了水利工程建设的进行。本文就完善我国水利工程用地制度谈点浅见。
作者 胡剑波
机构地区 安徽省水利厅
出处 《安徽水利科技》 2004年第5期15-15,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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