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当前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现阶段的公平就应当理解为机会的平等和过程的平等。收入分配不公是由机会不均、竞争规则不平等产生的非正常收入差别,而正常的市场竞争产生的收入差别不公不是收入分配不公而恰恰是公平的体现。在机会公平和条件公平为主体的同时,也应注意到结果公平的必要补充地位,防止当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而演化为严重的两极分化。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04年第6期123-124,共2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