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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化学危险品“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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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8月5日13时25分,一声巨响,深圳清水河危险品仓库1000硫化碱、硝酸恢和1000多箱火柴爆炸起火。14时25分又引起存放硫磺、黄磷、硫化碱和甲苯、二甲苯仓库的第二次爆炸。这次深圳“八.五”特大爆炸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4亿元,死亡15人,重伤137人。这是深圳建市14年来最惨痛的教训。
作者 徐秉权
出处 《安徽消防》 1994年第2期5-5,共1页 Anhui Fire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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