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1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其它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粮食直补的推出将国家通过保护价给农民的间接补贴调整为直接补贴,使农民成了最大的受益者.同时还标志着国家财政对粮食经济的支持,完成了由城市消费者到中间购销企业,再从购销企业到生产者(农民)的最终转移.
出处
《粮食科技与经济》
2004年第6期8-9,共2页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