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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丹东市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浅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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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偶然的,不是来自长官的意志,而是广大农民在发展经济实践中的一种选择,是现阶段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种经营形式。股份合作制,就是按照协议,以资金、实物、技术、劳力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实行民主管理,以按劳分配为主,又有一定比例的按股分红,有公共积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建立的经济组织。是一种既不同于全民、集体,又不同于个体私有经济的新的经济形态。是使股份制和合作制特征及内涵融为一体的一种经济组织和财产关系。具体点说,在联合上,股份合作制既是资金联合。又是劳动联合;在资产结构上。
作者 王敏
机构地区 丹东市农牧业局
出处 《农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2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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