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股份合作制是集股份制和合作制特征及内涵为一体的一种崭新的经济组织和财产制度。它发育于80年代中期商品经济较活跃的地区,主要涉及广州天河、深圳宝安、浙江温州、安徽阜阳和山东周村等地区。到80年代末期,由于股份合作制呈现出旺盛生命力,受到各方人士的关注。由于各地造就制度的基础和环境不一样,农村股份制存在类型差别也就完全符合顺其自然发展的逻辑。在理论界至今尚不形成统一分类的背景下,我们认为从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角度划分是一种现实和科学的选择。概括起来不外乎两类:即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和企业型股份合作制。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3期33-36,共4页
Issues in Agricultural Economy